甲方: 唐山市利民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适应中国物流行业的需求,加快中国利民物流网的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建立中国利民物流车队及东风驿站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作为中国利民物流网代理商需具备的资格:
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乙方应具备上互联网条件,配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权 利:
甲方负责整个利民物流车队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展货运司机的工作状况进行评比表彰。
(二)、义 务:
1、为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使用利民物流车队及东方驿站的标识并独立经营;
2、为乙方提供全方位广告宣传,包括利民物流网站、东风兄弟俱乐部网站、书刊,并为加盟利民车队和东风车队司机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权 利:
1、乙方享有对利民物流车队及东风车队信息资源优先使用权;
2、乙方享有发展货运司机加盟利民物流车队受益权。
(二)、义 务:
1、乙方履行并遵守利民物流车队项规章制度,维护利民网整体利益;
2、乙方必须如实提交加盟司机及车辆的真实信息资料,
3、乙方要优先安排利民物流车队及东风车队司机会员的回程货源,为加盟司机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双方约定
1、乙方应具有独立法人的财务手续,独立承担法律税务责任;
2、乙方不准对司机、货主有任何欺诈行为,否则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会在利民物流网上予以通报批评;
3、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义务”,甲方不为乙方免费做广告宣传;
4、乙方必须填写加盟会员的真实信息,否则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五、协议续约
协议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须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办理续约手续,并缴清应给予甲方的相关费用。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九、有效期限:一年。
甲 方: 唐山市利民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